前  言
     宁波老年大学自1985年9月创办以来,按照规范化办学的要求,先后制定了一系列适合本校教育实践的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使学校的主要工作基本上有章可循。此次学校又以二十周年校庆为契机,对原有的一些规章制度作了适当的修改、补充,再次选编成册,印发施行。学校的规章制度,是学校一个重要的基础建设,望本校师生员工今后在认真贯彻执行这些规章制度的实践中,多赐宝贵意见,使之不断的修改、补充和完善。
宁波老年大学 2006年9月
一、会议制度
宁波老年大学校务委员会会议制度
      老年大学校务委员会是老年大学的领导机构,校务委员会会议,由校务委员会全体成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和吸收有关人员列席。会议由校长主持召开,原则上每年一次。主要内容有:       一、主持学校日常工作的副校长向全体委员会议报告一年来学校工作及提交会议讨论和议决的有关学校建设重大事项。       二、审议学校年度工作,确定新一年任务。       三、原则确定学校的规模和发展方向、机构设置和按干部任免权限的程序申报人事安排。       四、协调校务委员所在单位同市老年大学的工作关系。       五、提出请市领导或市有关部门解决的市老年大学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六、写出会议纪要,通报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
宁波老年大学校长办公会议制度
     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副校长、办公室主任、教务长和研究室主任组成,必要时可吸收有关人员参加。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校长或常务副校长主持。主要内容有: 一、传达上级有关会议、文件和指示精神。 二、讨论学校年度工作总结和新学年工作要点。 三、研究招生工作有关事项。 四、研究教学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办法。 五、研究招聘任课教师和工作人员有关事项。 六、审议优秀工作人员、先进班级和优秀班干部。 七、总结本月工作情况,部署下月工作任务。 八、研究其它需要集体研究的事项。
宁波老年大学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制度
     学校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一般安排在每月底召开,必要时可临时召开,由主持工作的副校长主持。主要内容有: 一、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和指示精神。 二、传达贯彻校长办公会议精神。
三、研究讨论做好服务工作和提高教学质量等有关问题。 四、总结本月工作情况,布置下个月工作任务。 五、组织政治时事和业务知识学习。
宁波老年大学学员委员会会议制度
     学员委员会是老年大学学员自己管理自己的群众性组织,由学校协商推荐和民主选举相结合产生。学员委员会内设学习部、宣传部、文体部和生活部。学员委员会会议,由学委会主席主持召开,全体学委会委员参加,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有: 一、校领导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和指示精神,通报学校工作情况和新学期教学工作任务。 二、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各部制定相应工作计划,配合学校做好有关工作。 三、研究学委会自身建设有关问题。 四、在换届前酝酿并推荐下一届学委会组成人员名单。
宁波老年大学班委会会议制度
     班委会是老年大学各班级学员自己管理自己的自主性组织,由各班学员推荐产生。班委会由班长、副班长和学习、宣传、文体、生活委员组成。 班委会议,由班长或班主任召开,全体班委参加,原则上每学期召开2~3次。主要内容有: 一、通报学期内学校教学活动安排以及有关办学情况。 二、研究开展创优胜班级评选优秀学员和“品牌”专业活动工作。 三、听取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并提出改进办法。 四、研究配合学校的工作安排,开展好有关活动。 五、总结学期的班级工作。
二、部门岗位职责和章程
宁波老年大学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是学校的综合职能部门,办公室工作是为学校教学工作服务,为全体教师、学员和工作人员服务。总的工作要求是“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其主要任务: 一、协助领导搞好学校行政事务,及时沟通上下左右联系,协调有关工作关系,发挥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作用。 二、草拟学校综合性文稿,搜集、整理学校重要资料。 三、搞好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印鉴保管使用和资料发送工作,编发《宁波市老年大学工作通讯》,负责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来客接待,做好信访工作。 五、做好安全保卫和防火防盗工作,负责安排节假日值班。 六、做好办公用品和教学器材设备的采购、供应和保管工作。 七、负责编制学校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八、做好学校房产以及其它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九、做好有关会议的会务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学校工作人员的生活服务工作。 十、负责学校的环境卫生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宁波老年大学教务处职责
     教务处是贯彻执行学校教学方针的职能部门,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参谋部,也是日常教学工作的管理机构。其主要任务: 一、制订教学计划,建立正常教学秩序。督促任课教师按时制订各学科教学计划,安排好教学进度,掌握执行情况,监督各学科教学计划的执行。 二、搞好学期教学的总结检查和交流,积极探索教学改革的新途径,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三、做好各系和学科之间的协调工作。 四、及时了解研究解决教学中的问题,听取教师和学员的意见和要求,做好教师与学员之间的沟通工作。 五、编排每学期总课程表,安排好教室。提出新任班主任名单,供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六、拟订招生计划,组织和做好学期的招生、编班工作。 七、做好学员的学籍和教学业务资料的管理工作。做好上级各项教学统计报表。 八、负责组织学科教材、讲义的编印和选用、征订工作。 九、抓好各班级和试点系的教学管理工作,督促做好各班级班委会建设和品牌专业的评选、管理工作。 十、协助学校领导做好任课教师的推荐、考查、聘任工作。
宁波老年大学研究室职责
     研究室是学校开展老年教育理论研究的职能部门。其主要任务: 一、适时提出本校和全市老年大学老年教育理论研究的年度计划,供领导决策参考,并根据学校确定的计划,组织开展老年教育理论研究工作。 二、提出年度理论研究参考选题,开展研究课题立项工作。 三、组织本校和全市老年大学系统理论研究成果的交流工作,向有关老年教育的报刊推荐优秀理论研究成果供其发表,条件成熟时,编辑出版论文集。 四、开展优秀论文的评选工作,以推动老年教育的理论研究。 五、定期编辑出版《宁波老年大学》校报。
宁波老年大学学员委员会章程 (2006年6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宁波老年大学学员委员会是全校学员的群众性组织,简称学委会。 第二条  学委会的基本任务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教、学、乐、为相结合的教学方针,在校长领导下,执行办学宗旨,提高教学质量,带领会员认真学习各学科知识,创建良好的学风,尊师守纪,积极配合教师改进教学,以学促为,搞好自我服务和家庭服务工作;团结会员学习党的有关方针政策、时事形势,发挥老年人的政治优势,关心教育下一代,在力所能及情况下,为社会服务作出自己的贡献;组织会员探讨老年教育研究和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等项活动。充分发挥学校与会员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第二章  会  员 第三条  凡我校学员,均为本会会员。
第四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本会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有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二、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的义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权 第五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六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审议学委会的工作报告,选举学委会委员。 第七条  学委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兼各部部长若干人。      学委会主席的职权是: 1、负责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学委会委员会议和正副 主席会议; 2、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主持学委会的全面工作; 3、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必要时参加学校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以及对了解学校的工作安排。 副主席的职权是:协助主席做好各项工作,包括主持兼任的各部工作和主席指定的负责某项工作任务。 第八条  学委会的职能部门,设学习部、宣传部、文体部和生活部。      学委会各部的职权是: 1、学习部——协助学校围绕学风建设,开展各学科的学习研讨、互帮互学等活动,通过校黑板或墙报等形式,积极组稿报导学员中老有所学和老有所为的成果; 2、宣传部——协助学校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时事形势,负责全校的日常对内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党员参加“老有所为、服务社会”和关心下一代的活动。 3、文体部——协助学校开展各种文艺演出和组织学员每年进行1—2次文体比赛活动; 4、生活部——协助学校搞好生活管理和环境卫生等 服务工作。
第四章  班委会 第九条  班委会是我校学员的基层组织机构,它是班主任的得力助手,又隶属于学委会领导。班委会设班长、副班长和学习、宣传、文体、生活等委员,人选由班主任推荐,本班学员选举或鼓掌通过等形式产生,任期视该学科学制长短而定,遇缺时,可补选充实。 第十条  班委会的职权是: 1、班长——在班主任的指导下,负责班级的全面工作,副班长协助班长工作。 2、学习委员——负责沟通师生之间教与学的情况,开展各种学术研讨活动,积极组织稿源。 3、宣传委员——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时事政治教育等任务。 4、文体委员——负责组织班级文体活动,参加全校文艺演出或比赛,活跃文娱生活。 5、生活委员——负责搞好班级的生活服务、环境卫生等工作。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分系管理后,实行班长负责制,班长由学校委派。
    第十二条  学委会必要的活动经费,经校长审批,由学校开支。    
宁波老年大学艺术团章程 (2006年6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是以离退休干部为主体,经考核选拔,具有一定文艺素养的学员组成的老年艺术团体。     第二条  本团宗旨是,为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在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基础上,用文艺形式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继续为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作贡献。 第三条  本团坚持“双百”方针和“两为”方向。 第四条  本团在宁波市委老干部局的指导下,在老年大学的具体管理下进行工作。
第二章  组织 第五条  本团设名誉团长1人,团长1人,副团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实行团长负责制。 第六条  本团设艺术委员会若干人,并特邀有关地市老领导及专业艺术家任顾问。    第七条  本团设舞蹈、综艺、合唱、民乐等若干个队组。 第八条  本团将根据需要不断吸收新鲜血液。吸收新团员时,必须经集体讨论。
第三章  团员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权利 1、团员有参加学习、培训、交流等活动的权利。 2、对本团提出建议和意见,推进本团工作。 3、提出申请,可以退团。 第十条  义务 1、遵守本团章程,交纳团费。 2、团结友爱,尊重师长,顾全大局,认真训练,努力提高艺术水平,确保安全。 3、艺术团的活动,由团部安排,本团活动与团队其它活动有冲突时,必须服从本团安排。 4、不得自拉队伍或擅自以艺术团名义在外进行非本 团组织的活动。 5、一学期内参加活动时间无故累计缺席在4次以上者,作自动离团处理。
第四章  任  务 第十一条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宁波港城建设的新成就,倡导都市化、时尚化、现代化的文艺表现形式,关注、教育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第十二条  反映老年人的精神风采,宣传老干部的光辉形象,努力使之成为反映我市精神风貌的一个窗口。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三条  经费来源为学校根据情况划拨一定经费和社会资助。 第十四条  经费的使用要本着必需、节俭、量入为出的原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在实施过程中,可不断修改和完善。
宁波老年大学摄影研究会章程
(2004年6月24日会员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宁波老年大学摄影研究会是由宁波老年大学历届摄影班毕业校友自愿组成的学术性群众组织,隶属宁波老年大学领导。     第二条  本会遵循党的文艺工作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开展摄影方面的创作、交流和研究活动。达到丰富老年生活,提高艺术素质,陶冶情操,促进身心健康的目的。     第三条  本会设在宁波老年大学内。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凡本校历届摄影班毕业的校友,且有可从事摄影创作的条件,热爱并坚持摄影研修与创作活动,技艺 达到一定水准的,可申请加入本会。     第五条  会员入会须由本人申请,两名会员介绍,填写入会申请表,交本人创作的作品四幅,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第六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和义务:     会员权利: 1、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2、参加本会有关活动,享受会员应有待遇; 3、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建议; 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维护本会声誉和合法权益,促进本会发展; 3、热爱本会,热心本会工作,完成本会交办的任务;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 第七条  会员的奖惩: 1、会员一年不交会费或无特殊原因长期不参加活动,视作自动退会; 2、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或有损本会声誉的,给予 适当处理;
3、会员对本会发展贡献突出,或争得荣誉者,给予表扬和一定的奖惩; 4、会员年逾八十周岁,升格为永久荣誉会员。永久荣誉会员享有会员同等权利、义务,但可免交会费,且可按本人精力和体能选择参加或不参加活动。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会员大会是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推迟召开,其职责是: 1、决定或修改本会章程; 2、选举理事,组成理事会;(理事会由9~11名理事组成)。 3、审议并通过理事会工作报告; 4、决定聘请本会的名誉会长和顾问。 第九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闭幕期间的执行机构。理事会每季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增开。理事会每届任期二年。理事会的职责: 1、推选正副会长、按会长建议审议通过正、副秘书 长人选。 2、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制订并实施工作计划; 3、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4、讨论入会、退会和会员的除名; 5、设立必要的工作部门并委任负责人。
第四章   经费和财务 第十条  经费来源: 1、会费; 2、捐赠及赞助; 3、学校适量拨款; 4、社会服务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一条  财务管理: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帐目清楚,民主理财。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章程由会员大会讨论通过,报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三、学员守则和教职员工职责
宁波老年大学学员守则
一、坚持“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促进健康、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实现教、学、乐、为相结合,培养自己成为现代老人。 二、发扬“尊师爱校、敬老重德、团结和谐、知荣明耻”的优良校风。 三、勤奋学习,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完成学习任务。
四、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 五、团结同学,关心他人,注意安全,讲究卫生,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六、提倡“三自”、“四好”。“三自”即: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四好”,即:在家做好长辈,在校做个好学员,社会上是个好公民,个人有个好形象。
宁波老年大学任课教师职责
一、热爱老年教育事业,努力学习探索和掌握老年教育的特点与规律,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二、按学校要求和规定时间,每学期向教务处填报教学进度表(授课计划)。期末负责对学员学习进行必要的考核并评定学习成绩。 三、根据老年教育的特点教书育人。认真备好课,按教学大纲要求和教学进度讲课。 四、要经常听取学员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五、上课不迟到早退,原则上不能调课。如特殊情况不能来校上课时,需提前一周通知学校,并按排好补课时间。 六、要为人师表,讲政治,顾大局,维护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宁波老年大学系主任岗位职责
     系主任在校长领导下和职能部门指导下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系的教学管理工作,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积极探索本系各学科的教学规律、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二、贯彻校、系、班三级管理体制,认真选配好各班班长,领导班长认真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确保班长负责制的贯彻执行。 三、根据本系发展实际,提出本系课程设置、学制和招生计划,向学校报告,在学校统一安排下贯彻实施。 四、配合校职能部门,做好任课教师的推荐、聘任工作。为教师的教学工作做好服务工作。 五、做好本系教学设备,教学用品和教材资料的购置 计划和日常的使用管理工作。 六、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副主任和主任助理根据主任的按排做好分管的工作,并协助主任完成本系的各项任务。
宁波老年大学班主任职责
     班主任要做好教学班的班级管理工作,起好学校、教师和学员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学校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和学科的教学计划。 二、协助教师制订和完成教学计划,沟通师生关系,融洽师生感情。 三、及时了解教学情况,听取教师和学员的意见和要求,研究解决教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协助任课教师组织学习经验交流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如遇上课时间临时变动,做好调课安排,并及时向教务处备案。 四、认真做好学员考勤工作,维持好课堂秩序。坚持跟班听课,做好上课前的各项教学准备和课堂教学组织工作。课后做好教学设施和教室卫生的检查工作。 五、做好学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贯 彻落实学校的规章制度,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主动关心学员学习和身体状况,对连续多次缺课者要了解原因。
六、抓好班委会建设,指导和协助班委工作,搞好班级活动。 七、配合学校做好任课教师的推荐聘任工作。
宁波老年大学班干部职责
一、认真做好学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带头贯彻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按照班委的分工,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开展班级活动,要为争创先进班级作贡献。 三、及时向班主任反映学员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改进的办法。 四、积极协助、配合班主任工作,当好班主任的助手。
四、教学和行政管理规定
宁波老年大学工作人员聘任办法
     为加强组织人事管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搞好老年教育工作,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对全校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任制。 一、对非在编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签订聘任合同。聘任期限一般为一年,到期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聘任者意愿,可续聘或终止聘任。 二、应聘工作人员人品要好,热爱老年教育事业,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有一定教学工作经验和专业技术知识,身体比较健康,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男性62岁以下,女性57岁以下。 三、应聘者要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分配,遵守校规,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在聘任期内,如有一方要求提前解聘,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四、受聘工作人员,因病、因事不能上班者,需向教 务长或分管的副校长办理请假手续。并委托其他同志代班,当年病、事假连续达二个月者,学校有权解聘。 五、被聘工作人员,在本校连续工作满五年或十年以上者由学校分别发给一次性奖金。 六、考虑到被聘用人员的健康状况和实际工作效果,男性年满70岁者,女性年满65岁者,学校应停止聘用。特殊情况需延长者要经市委老干部局分管局长批准。
宁波老年大学档案管理规定 (2006年6月)
一、为加强学校档案工作,逐步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更好地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档案是各项工作、活动水平和效果的真实反映及历史记录,是不可缺少的一项专业工作,学校和各部门都要加强领导和管理。学校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学校综合档案室工作,并配备兼职档案管理员。 三、学校档案由学校行政、教学、科研、总务和其它活动形成的文字、照片、图表、音像等原始记录分类整理组成。 四、学校档案实行部门分别立卷,每年立卷一次(行政卷分正副两卷)。立卷时,要遵循“按照文件形成的规律,保持文件的历史联系,区分文件的保管价值,便于“保管使用”的原则。具体要求: (一)各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任务,做好平时档案 资料的搜集、分类和保管,凡日后对管理、教学、科研等有一定查考、利用价值按规定应该归档的材料,会同办公室分类整理立卷。 (二)立卷资料要内容完整,分类正确,保管期限划分准确,装订结实、整齐、美观,案卷目录、卷皮填写齐全,案卷标准准确、简明,书写文字工整。 五、学校档案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各部门每年形成的档案,在下一年暑假前移交办公室。移交时,严格履行交接手续,移交目录一式两份。财务档案由总务部门妥善保管。 六、办公室接收各部门档案后,进行分类、编号等整理工作。档案存放要排列有序,便于查找。建立“档案总登记簿”,记载案卷的增减变化情况。
七、档案保管要作好七防: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虫、防尘、防鼠。 八、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档案借阅、查询服务工作,严格履行借阅、查询手续,建立“借阅案卷登记簿”和“利用效果登记簿”。 九、定期做好案卷清理鉴定工作。对已失去保存价值
的档案,应征得有关部门同意,经领导批准后造册,由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销毁。销毁档案清册连同鉴定报告永久保存。 十、学校档案的门类、载体、保管期限划分如下: (一)学校档案由5种门类档案组成,即行政管理档案类、教学档案类、科研档案类、财务档案类和学委会档案类。 (二)各类档案的载体有6种,即纸张、照片、磁带、录像带、软盘(含光盘)、实物。 (三)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划分为3种,即永久、长期(16年至50年)、短期(15年以下)。 1、行政管理档案类 (1)上级机关关于学校开办、规划、建设和工作的信函、批示、证件。学校同上级机关的请示、报告等。(永久保存,以下简称永久) (2)上级机关视察本校工作形成的文件和资料。(永久) (3)校务委员会、校长办公会议的记录、决议、决定、纪要等(永久)。 (4)学校重要会议或重大活动的通知、议程、名单、报告、开幕词、闭幕词、决议、领导讲话,通过的文件,贺信、贺电、题词,重要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物品等。(永久) (5)学校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总结,重要工作报告、总结等。(永久) (6)学校的大事记及其刊物。(永久) (7)学校汇总的年度和年度以上的、专题的统计报表,年检材料。(永久) (8)工作人员花名册、统计表及登记表、资格和职称证书。(永久) (9)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部门和人员职责规定。(永久) (10)学校调研报告。(永久) 2、教学档案类 (1)学校有关教学方面的请示及上级的批复。(永久) (2)教学工作计划、总结及统计表。(永久) (3)学员统计表、学籍登记册。(永久) (4)教师花名册、统计表、登记册、职称和任教资 格证书。(永久) (5)本校自编教材。(永久) (6)学校制定的各种教学规章制度。(长期) (7)招生计划、简章、专业介绍。(长期) (8)教学计划、方案、课表、教学日志、教学评估材料。(长期) (9)教师讲课费统计表、班主任安排表。(长期)
(10)教师及班主任经验总结、教学情况调查表。(长期) (11)联合办学协议书、教学情况检查材料。(长期) (12)短期班教学计划、课表、学员统计表。(长期) 3、科研档案类 (1)学校编印的校报、书刊。 (2)工作人员及学员在各种会议、期刊上发表和获奖的优秀论文(存发表的刊物和获奖证书复印件)。(永久) (3)科研计划、总结、方案、报告,课题组课题、人员、协议、科研投资。(长期) (4)成果和奖励的申请材料及审批材料,推广应用的社会效益证明材料等。(长期) 4、财务档案类 (1)财务、总务工作制度、规定。(永久) (2)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图纸及相关证书。(永久) (3)会计报表、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分析,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 (4)财务审计材料。(长期) (5)会计帐簿、会计凭证(各种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银行对帐单,会计移交清册。(长期) (6)日记帐,分类明细帐、分户或者登记簿,现金出纳帐,银行存款帐,固定资产明细帐。(长期) (7)学校财产物资帐簿(卡片)。(长期) (8)其他。(长期) 5、学员委员会档案类 (1)学委会组成人员、组织机构和人员分工。(永久) (2)学委会章程,工作计划和总结。(永久) (3)学员社团组织管理规定,第二课堂活动组织,重大活动。(长期) 十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宁波老年大学学员学籍管理规定
一、目前本校招收的学员原则上均应为离退休干部和职工,凭离退休证或有关证明办理报名、缴费手续,待报到注册后即取得本校学籍,发给学员证。 二、学员报到注册后无特殊原因不得调班,也不准串班听课。 三、学员报名缴费后,原则上不予退费,也不得擅自更换别人入学。特殊情况,需经主持工作(或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审批。 四、凡在本校修完一门课程,按规定要求,经考勤、考核通过,学校发给单科结业证书。
宁波老年大学教室管理规定    
一、室内不得大声喧哗和嬉闹,不准吃零食,严禁吸烟。 二、爱护公物,人为损坏公物要赔偿。 三、节约用电。要根据室内学员多少,适量开启电灯和电风扇;空调器使用,由学校根据天气冷热专人负责调控;电脑、多媒体及音响等设备,课后要立即切断电源。 四、保持室内整洁,不得乱丢纸屑、杂物。课后做好卫生工作,做到黑板净、地面洁、桌椅排放整齐。 五、电脑教室和电子琴教室,不准学员将雨具茶水带进室内,不准在室内喝茶。电脑教室严禁使用带病毒的文件,在指导老师不在场情况下严禁学员单独使用电脑。未经校领导同意,不得借用上述两个教室。 六、所有专用教室,落实专人负责管理,以确保设备完好和正常使用。 七、在节假日借用教室者,需办理审批手续。
 
宁波老年大学接待工作规定     一、对老年大学系统来客,做到热情接待,妥善安排。 二、实事求是地介绍我校办学情况和教学工作情况,并虚心吸取兄弟学校的办学经验。 三、根据来客对象,本着节俭的原则,安排好吃饭、住宿、参观以及代为购买机票、车票、船票。 四、接待工作所需费用,由办公室编报预算,经校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宁波老年大学消防、安全工作规定     一、根据市“综治办”关于社会治安工作要求和月湖派出所关于“创治安安全单位”的要求,认真落实治安和防火工作责任制。 二、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千方百计防止学校财物被偷、被盗。 三、校内严禁用明火焚烧废纸和杂物,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 四、做好用电安全工作,使用各种电器设备必须做到人走电断;定期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宁波老年大学商品采购、保管和使用规定
一、凡购买单件价格超过500元的电器设备及教学器材,均须经校领导批准;一般办公用品,先由工作人员提出需求计划,再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凡采购商品,其总量价格超过1000元的,原则上要用支票支付。 二、除易耗的办公用品外,所有采购单件价格超过500元以上的商品,均作为学校固定资产,要登记造册,建立档案。专业教学器材,除明确保管责任人外,每学期由办公室负责清查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三、校工作人员领用办公用品,须在领物登记簿上签名,并做到节约使用。 四、教学器材原则上不外借。如确需外借,须经校领导批准,并办理借用手续,主办人员要负责收回。 五、学校工作人员离校时,除办好工作移交外,还要办理好自己保管和使用物品的移交手续。
宁波老年大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资金,根据《会计法》规定,特制订以下财务制度。 一、年、季、月经费预算由办公室负责编制,经校领导批准使用并负责审批执行,表一一式两份,一份留底,一份送会计。
二、在校范围内一切现金、支票均要通过出纳办理。实行“一支笔”审批财务开支,会计应审核、登帐并及时准确的向市财政局及主管局送财务报表。 三、收入的现金按规定日期送交开户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 四、各部门借款应填写借款单,并经校领导批准。严格控制现金使用范围,领用空白支票,必须由使用人按规定办理手续,不得开具空头支票。 五、财物的报销凭证、单据背后均应有经手人、验算人签名,经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其他凭证由经办人签 名,校领导批准。 六、严格控制使用无据证明,必须使用的要有证明人、经手人,经校领导签批后方可向财务室报销。
宁波老年大学现任教师和离校工作人员 选学课程减免学费暂行规定
   为规范本校现任教师和离校工作人员减免学费工作,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特作出如下规定:    一、现任教师选学课程,每学年可减免一门基本学科学费,超额部分自理。    二、离校工作人员选学课程:在校工作时间5年(含)以上不足10年的,每学年可减免一门基本学科学费,超额部分自理;在校工作时间10年(含)以上的,每学年可减免二门基本学科学费,超额部分自理;工作时间10年(含)以上的离校工作人员中的离休干部可任选两门课程学习。 三、选学课程者,一律须填写报名单,经校领导审核后向教务处报名。 四、此规定从2006年下半年新学期开始实行。
宁波老年大学门卫职责    一、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门卫工作人员24小时不离岗位,要有强烈的安全防范意识,以防火、防盗为重点,严守岗位、忠于职守,为学校管好门、看好家。夜间要不定时地进行巡查,特别对重要部位要重点进行查看,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置并报告。在接待工作中,做到态度和蔼、热情,用语文明,礼貌待人,不与他人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对来访人员要办好登记手续,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学校。大件及贵重物品出门必须查询登记。对晚上、双休日和节假日外借的教室,用毕后必须进行清场。每天晚上要认真检查办公室和教室各种电器的电源是否切断,门窗是否关好,办公室和专业教室的门是否锁好。校内不得向外借宿或存放东西。未经校领导同意,不准外单位在校内设摊,不准外来人员到校内推销商品。 二、做好环境卫生工作。校内要保持整洁,做到大厅、走廊、扶梯无纸屑、无果壳皮、无积水、无痰迹。洗手间 要保持清洁卫生,做到洗脸盆、粪坑、尿斗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水箱漏水要及时清理。宣传窗要保持清洁。自行车棚要保持整洁。门前“三包”要落实。 三、要保证开水供应,及时更换纯净水桶。 四、上、下课要准时打铃,分发学校报刊杂志和信件,做到准确、及时,不积压。 五、做好学校花木的养护工作,确保环境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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