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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管理制度

前  言

     宁波老年大学自1985年9月创办以来,按照规范化办学的要求,先后制定了一系列适合本校教育实践的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使学校的主要工作基本上有章可循。此次学校又以二十周年校庆为契机,对原有的一些规章制度作了适当的修改、补充,再次选编成册,印发施行。学校的规章制度,是学校一个重要的基础建设,望本校师生员工今后在认真贯彻执行这些规章制度的实践中,多赐宝贵意见,使之不断的修改、补充和完善。


宁波老年大学
2006年9月

一、会议制度

宁波老年大学校务委员会会议制度

      老年大学校务委员会是老年大学的领导机构,校务委员会会议,由校务委员会全体成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和吸收有关人员列席。会议由校长主持召开,原则上每年一次。主要内容有:
      一、主持学校日常工作的副校长向全体委员会议报告一年来学校工作及提交会议讨论和议决的有关学校建设重大事项。
      二、审议学校年度工作,确定新一年任务。
      三、原则确定学校的规模和发展方向、机构设置和按干部任免权限的程序申报人事安排。
      四、协调校务委员所在单位同市老年大学的工作关系。
      五、提出请市领导或市有关部门解决的市老年大学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六、写出会议纪要,通报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


宁波老年大学校长办公会议制度

     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副校长、办公室主任、教务长和研究室主任组成,必要时可吸收有关人员参加。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校长或常务副校长主持。主要内容有:
一、传达上级有关会议、文件和指示精神。
二、讨论学校年度工作总结和新学年工作要点。
三、研究招生工作有关事项。
四、研究教学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办法。
五、研究招聘任课教师和工作人员有关事项。
六、审议优秀工作人员、先进班级和优秀班干部。
七、总结本月工作情况,部署下月工作任务。
八、研究其它需要集体研究的事项。


宁波老年大学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制度

     学校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一般安排在每月底召开,必要时可临时召开,由主持工作的副校长主持。主要内容有:
一、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和指示精神。
二、传达贯彻校长办公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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