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根据省、市防控办最新通知要求,为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学校教师学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向全校教职员工及学员通知如下:
1.主动申报告知
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甬返甬教职员工及学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并向学校报备。报备要求任课教师向课程所在系、艺术团报备,老学员(2021上半年在读学员)向2021上半年所在班级班(队)长处报备,新学员(除在读老学员外)向学校综合业务科报备。并主动配合疾控部门和社区的调查登记、样本采集、日常健康监测、居家健康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2.建议暂缓出省
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已有本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但尚未确定中高风险的地区。非必要不邀请外省人员来甬。为确保秋季正常开学,所有离甬教职员工及学员请于8月16日前返甬。并按照省、市卫健部门相关要求进行集中(居家)健康管理,并按要求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符合要求方可申请到校上课。
3.配合健康监测
教职员工及学员在甬期间出入我校、医疗机构、养老院、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宾馆、电影院、农贸市场、景区等公共场所时,应积极配合体温测量和健康码情况查验。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十大症状”,应佩戴口罩到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报告相关旅居史和接触史。
4.尽快接种疫苗
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既是构建全民免疫屏障的需要,更是对自身、对家人的安全健康负责。符合接种条件的教职员工及学员要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5.保持良好习惯
要正确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要积极响应当地政府的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关注疫情防控信息,学习掌握卫生防病知识,做好个人防护。
6.联系电话
办 公 室 55332967 综合业务科 55332961
老干部党校 56192037 书画艺术系 55332965
文学语言系 55331670 医学保健系 55332752
声乐戏曲系 55332962 信息技术系 55332753
器乐艺术系 55331671 体育舞蹈系 55332751
生活应用系 55332963 艺 术 团 55331672
宁波老年大学管理中心
2021年8月2日